老婆外遇-幫當事人取得80萬賠償及順利離婚

負責顧問:陳南鳳

該當事人因工作關係長時間待在國外跟太太聚少離多,近期發現太太居然外遇了,即使他們還有兩位未成年子女,但都是由當事人的長輩在照顧, 太太雖有工作但家裡的所有開銷都是由當事人支付。

也因為如此,我們運用法律上近年增設的「參酌雙方為家庭付出貢獻的比例」的條例,以及太太有過失責任的情事,以協商(傷害性、衝突性最低)的方式幫助當事人取得侵權損害賠償金80萬元、未成年子女的單獨監護權跟保住當事人的婚後資產,不被為有責方的太太所分配。

其實在實務上,法院裁定此類相關案件都是採取一碼歸一碼的見解,並且涉及侵權行為最常見的賠償金大多是落在30萬至50萬。

法官還會依據被告的經濟能力酌減(不會有酌增的情況),也就是說賠得少就算了,婚後財產還要被分走,即使會有比例上的調整,但不會是完全都不被分配的。

法院是保障良善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上法院前,都是有機會透過專業的協商顧問及專業的民事庭家事律師的協助,先讓雙方取得共識並和解,減少因興訟而衍生的費用,還能爭取到高於法院判決的損害賠償金及剩餘財產分配。

老婆外遇-幫當事人取得80萬賠償及順利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