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在結婚前就約定辦理分別財產制,如果婚前沒有約定,也可以於婚後隨時約定改成分別財產制,但都必須要以「契約」約定。如果在婚前雙方就約定夫妻分別財產制,就是表示夫妻間「自己財產自己管」,財產都屬於自己的,債務也是要自己處理,跟另外一方完全沒有關係,縱使將來夫妻離婚、或是夫妻其中一方死亡,都不能因此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只有夫妻結婚之後的財產收入才可以列入計算(婚前的財產都不能列入計算),並且要扣除掉婚後負債,兩人分別算出的金額相減後得出一個差額,這時婚後財產增加較少的人就可以跟較多的人要求這部分的差額。但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的攻防上因為繼承、贈與所取得的財產還有從別人納編取得的精神慰撫金是不能列入婚後財產計算的。...

夫妻之間婚姻走到終點了,對於過去長久婚姻中的金錢關係以及日後規劃、分配,各執己見導致爭執是常見的事情。 我國民法對於婚姻關係中雙方的財產規劃有下述幾種方式供夫妻們雙方決定、協議,我們也將說3種婚姻剩餘財產分配的種類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