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幫委託人離婚並爭取到監護權並談妥會面交往時間

負責律師:劉維濬 律師

本案由C先生的太太提起離婚訴訟,太太因婆媳問題先搬離共同居住的住所後再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本案爭執點是在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上,絕大部分媽媽都是主要照顧者,所以法院在處理監護權案件時判給媽媽的機率是普遍偏高的。

但C先生生長在一個非常傳統及純樸的家庭,長輩對於男孫有一定的執念,C先生為了長輩的期待帶著忐忑的心情來跟劉律師諮詢。

聽完實際情況後,劉維濬律師也充分理解C先生是背負著多大的壓力和期待而來,以其對家事調解的專業及經驗來說這並不是難以解決的問題,最終劉律師為C先生成功取得兒子的單獨監護權,除了符合自己的期待,也對長輩有所交代。

法院是保障良善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上法院前,都是有機會透過專業的協商顧問及專業的民事庭家事律師的協助,先讓雙方取得共識並和解,減少因興訟而衍生的費用,還能爭取到高於法院判決的損害賠償金及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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