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幫委託人調解離婚02

負責律師: 劉維濬 律師

H先生跟太太雙方之間其實並沒有發生不可原諒的衝突,也沒有符合離婚的破綻事由但對彼此已無感情。

只是因為婚後共同經營事業多年,礙於所有資產錯綜複雜,要清算的難度頗高而躊躇不前。

經過劉律師專業的協助下,在調解庭上順利幫助兩方協調取得共識,解決雙方多年來的困擾。

法院是保障良善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在上法院前,都是有機會透過專業的協商顧問及專業的民事庭家事律師的協助,先讓雙方取得共識並和解,減少因興訟而衍生的費用,還能爭取到高於法院判決的損害賠償金及剩餘財產分配。

成功幫委託人調解離婚02